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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诉代理案件正在办理中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法院已立案,并且进入案件办理的程序。举证期限和开庭通知会进一步通知当事人。
    一、立案告知书有什么意思
    就是报案人到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给报案人提供的一个告知书,告知书上主要包括报案人相关信息、所报案件的类型和案情、案件的受理人员、报案人的联系电话和立案时间等。立案告知书就是已经立案的一个凭证,说明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该案件会进入到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
    二、经济案件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经济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下:一,递交起诉材料:1,起诉状。
    2,涉案证据(合同,证言证词,影像音像资料,鉴定等)。
    3,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
    4,如果符合法定条件需要先予执行的,需要提交申请。
    5,有代理人的,需要递交代理委托。
    二,等待法院通知:1,如果法院要求补充证据的,必须补充证据。
    2,等待法院传票。(立案告知,和开庭通知)
    三,开庭:1,准备好庭审答辩,
    2,是否需要延期等。
    四,领取判决。
    三、原告举证期限怎么算
    举证期限应该按照,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告知权利义务告知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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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3 3: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