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对土地实行承包经营规则,合法的土地承包受法律保护。对于你的开荒占地做法,尽管村委会当初是鼓励并认可的,但这不能等于已经获到开荒地的合法承包手续。未经 土地所有权 人准许,无事实上获到 土地承包经营权 ,同样隶属违法占有土地做法,不受法律保护。既然未获到合法承包手续,所占荒地的权属是集体所有,修路占地赔偿的款额应该归集体所有。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