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1、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或者买卖,转让协议无效。     2、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