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服务过程中,如果被告或家属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1.与律师进行沟通,尽量协商解决问题;2.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有关律师协会投诉;3.如律师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对律师的服务有异议的,有权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或者有关部门投诉。” 2.《律师执业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为当事人服务,如受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已经办理完毕或者委托关系已经解除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归还当事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律师协会按照规定给予批评、警告、记过、撤销或者暂停执业证书的处分:(一)违法执业;(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泄露当事人律师秘密;(四)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 以上是针对被告或家属对律师不满意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