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房屋买卖合同的见证人是否可以包括亲人?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的见证人可以是自己亲人,但并非必须。只要买卖双方签订并按手印,合同即生效。见证人仅起见证作用,违约时可作为证人。若需要,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合同签订一般不需要见证人,但在法律效力难以证明的情况下,如代书遗嘱等,才需要见证人。签合同时,务必核对房产证原件并要求所有权利人签名。 法律分析 签房屋买卖合同的见证人可以是自己亲人。房屋买卖协议只要买卖双方两个人签订,按了手印的就已经生效了,中间人只是一个见证作用,如果哪一方违约见证人可以当做证人,如果只是两个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话,有必要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见证人一般是在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难以证明的情况下才行,例如代书遗嘱等类型的遗嘱才需要见证人,而合同的签订是不需要见证人的。当时人在签合同时,要注意见到房产证原件,要求所有权利人签名。 拓展延伸 房屋买卖合同中见证人的资格要求及限制 房屋买卖合同中,见证人的资格要求及限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见证人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例如年满18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限制,如不能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不能有利害关系等。这些要求和限制的目的是确保见证人的中立性和公正性,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严格遵守这些要求和限制,选择合适的见证人,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结语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见证人的资格要求及限制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年满18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同时,法律还限制见证人不能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也不能有利害关系。这些要求和限制的目的是确保见证人的中立性和公正性,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因此,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请务必遵守这些规定,选择合适的见证人,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七条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第六百零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六百零八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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