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满释放人员回来后是不是要去派出所报道 |
释义 | 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无需到派出所报到,只需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各级政府部门应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提供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罪犯服刑期满后应按期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书。 法律分析 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需要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根据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到派出所报到,只是为了进一步对刑满人员进行帮教,所以即使释放后没有到派出所报到,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的。所以,刑满释放后,是不一定需要去派出所报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无条件为释放人员办理户籍登记。 拓展延伸 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后需履行哪些法律义务? 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后需履行多项法律义务。首先,他们应当按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到,并提供个人信息和详细居住地址。其次,他们需要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接受相关指导和监督。同时,他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再次犯罪。此外,他们需要积极改造自己,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适应训练,争取重新融入社会。同时,他们还应当履行赔偿义务,如有被害人,需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重要的是,他们应当保持良好的社会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履行这些法律义务,刑满释放人员能够逐渐恢复自由身份,实现社会重建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结语 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虽然不需要到派出所报到,但他们仍需履行多项法律义务。包括按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到、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改造自己、履行赔偿义务等。通过履行这些义务,刑满释放人员能够逐渐恢复自由身份,实现社会重建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收监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五节 释放和安置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