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去分配,一般是诉讼败诉谁承担。至于律师费,有约定可以从约定,若无约定谁请律师谁付费。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离婚案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的,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离婚的诉讼费由谁支付 离婚的诉讼费由原告提前支付,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也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