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子断绝关系的不能公证。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使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所以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也就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所以公证的行为也是无效的,不能进行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