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出院后在家休养是否有护理费用? |
释义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负责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提供护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而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 职工因工伤、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工伤出院后在家休养是否享受医疗护理费用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出院后在家休养的患者可以享受医疗护理费用的补偿。医疗护理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药品费等,旨在保障工伤患者在家庭环境中得到必要的医疗护理服务。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工伤程度、康复需求等因素而定。患者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凭证。经审核通过后,患者将获得相应的医疗护理费用补偿,以减轻其在家休养期间的经济负担,确保其得到必要的护理和康复照顾。 结语 工伤患者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工伤出院后在家休养的患者可申请医疗护理费用补偿,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药品费等,以减轻经济负担,确保得到必要的护理和康复照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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