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如何保证子女的基本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中,子女的利益应优先考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应当根据孩子的年龄、身体状况、兴趣、家庭环境等情况,由双方协议确定由谁行使监护职责,如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继续履行养育、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处分权的行使,应当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最大福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协议约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往来分别由谁负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问题协议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判决。” 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看出,在离婚中,父母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达成抚养、教育等方面的协议,确保子女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