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可否约定解除条件 |
释义 |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另外该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的另外两种劳动合同解除形式。 一、试用期末被淘汰怎么办 试用期遭遇“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辞退工人是终止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辞退工人是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方式分为三种: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不仅可以辞退员工,员工自身也是可以向单位申请离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电子厂辞职需要签合同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想离职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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