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
| 释义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 1、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在委托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2、确认是否申请回避在委托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3、听取委托人、当事人意见在委托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4、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 5、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6、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以;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诊断证明书; 4、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及所有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查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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