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可以和解吗? |
释义 | 打架致人轻伤到检察院是可以和解的,也可以得到他人的原谅,但是得到和解不代表着不承担法律的责任;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从轻处罚;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民事赔偿部分是可以得到受害者谅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不代表国家机关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争取宣告缓刑。 《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构成故意杀人能刑事和解吗 故意杀人案件不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之内,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第一种情况,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第二种情况,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同时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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