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 |
释义 | 土地确权后,父母的土地可以直接被子女继承。但农村女孩出嫁后,户口迁移至男方户口地,丧失继承权。若土地承包超过30年或被征收,子女也无法继承。《土地承包法》规定,只有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可继承。若家庭成员死亡,承包权不减地。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管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分析 一、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 只要土地确权了,父母的土地可以直接被子女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土地确权过程中一般是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土地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所以如果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农民则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土地确权,到底是确权到父母的名下,还是自己的名下,因为当父母去世之后,根据《民法典》在承包期内,其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的规定,农民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 二、这几种情况下农民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 1、按照规定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农村女孩出嫁之后户口已经迁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了,那么就会丧失掉父母土地的继承权。因为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那么当农村的女孩出嫁后,还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吗?按照继承权来说农村女孩出嫁后还是能够继承父母的产出,但是土地却不能够继承了。 2、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三十年,而土地确权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间而定,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的土地超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间范围,那么子女也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因为这个时候土地已经归为集体所有,子女只能够重新申请分配土地。 3、随着现在农村建设的不断开展,很多地方都在不断的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农村发展,很多人都面临到土地被征收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父母百年之后也不能够继承土地,但是能够享受到土地征收的补偿。 三、《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 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 1、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 2、所以说一要看土地承包权是什么;二要看子女户口情况。《土地管理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结语 土地确权是农村土地承包的基础,只要确权完成,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土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确权登记时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土地共有人。如果子女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在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然而,有几种情况下农民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如女孩出嫁后户口迁移、土地承包期超过三十年、土地被征收等。根据《土地承包法》,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主要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因此,在继承土地承包权时,需要考虑土地的性质和子女的户口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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