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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权属于居住权吗
释义
    法律分析:居住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该权利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一、未婚的子女有没有居住权
    只要当事人之间约定设立居住权并且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未婚子女也享有居住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并未对享有居住权的主体作出限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可以设立居住权的房产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居住权规定了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但没有详细规定哪些房产可以设立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居住权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侵犯住宅权的行为有哪些
    对侵犯居住权的行为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侵犯居住权的行为主要是妨害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致使居住权人不以占有、使用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设立居住权时要签订合同,并且办理登记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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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3 15: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