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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的医疗费用如何与个人医保结合计算?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但同时也规定,职工在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其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医保待遇不减少。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同时,不得重复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用。
    因此,工伤赔偿的医疗费用应该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职工同时参加了个人医保,则可以将工伤保险基金未能承担的部分再申请个人医保报销。但是,职工在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其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医保待遇不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个人医保就不再予以报销。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2.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同时,不得重复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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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14: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