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出轨的丈夫不想离婚? |
释义 | 老公出轨不愿离婚,可起诉离婚并提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或有离婚法定事由;离婚后,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归母亲抚养,但特殊情况下可随父亲;两周岁以上子女,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应予尊重。 法律分析 一、老公出轨却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1、老公出轨却不愿意离婚,当事人自己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直接到男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准备好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才有可能判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公出轨离婚孩子归谁 1、两周岁以下/哺乳期内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一方出轨却不愿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准备证据并直接向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存在法定离婚事由,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为主要抚养人,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随父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并尊重子女已满八周岁时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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