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流程 |
释义 |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一、取保候审后怎样结案 取保候审后根据案件情况通过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进行结案。申请取保候审流程具体如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人民法院审判前申请免除刑事羁押,取保候审不是免除刑事责任,所以会留案底。 二、解除取保候审都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提出解除取保候审。接着办案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开具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审查后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办手续时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签字。通过保证金取保候审的,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银行领保证金。到此手续办理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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