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失踪不还款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债权,需要相关借贷关系证据;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连带责任担保人可被列为被告承担清偿责任;申请产财保全保障生效判决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可申请宣告为失踪人,财产由代管人支付税款及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88条。 法律分析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债权。 2、起诉时,应当有相关的借贷关系的证据,由法院进行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话,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前来应诉。 3、如果有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4、申请产财保全,即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5、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在债权纠纷中,债权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债权得到保障。起诉时需提供相关借贷关系证据,法院将依法受理案件。若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其应诉。对于连带责任担保人,可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为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时,可起诉担保人追偿。申请产财保全可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得以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由特定人代管其财产。失踪人的税款、债务及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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