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的主体主要有哪些?
释义
    所谓民事主体,是指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民事主体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种类型的民事主体。
    自然人因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基于平等原则,除自然人死亡外,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够被剥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依法成立,其民事主体资格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民法典》依据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的不同,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同时,由于实践中一些法人组织在设立、变更、终止等方面具有特殊性,难以纳入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范围,故《民法典》还专门设立了特别法人。根据《民法典》第76条,营利法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根据《民法典》第87条,非营利法人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根据《民法典》第96条,特别法人只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这四种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5 13: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