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1、必须同时存在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这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首要条件。而行政诉讼是必须已经成立的,因为行政诉讼的成立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如果行政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只能就产生的民事争议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民事诉讼不成立,也只能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必须有内在的关联性,即基于同一行政行为引起了性质不同的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行政相对人一方面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另一方面又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自己的民事合法权益产生了影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附带的民事诉讼所针对的必须是行政机关有权裁决的那部分民事争议,而且民事争议的解决有待于行政争议的解决。 一、建筑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怎么处理 1、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2)调和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2、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该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是: ①行政诉讼是法院解决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争议; ②行政诉讼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同时,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 ③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是恒定的,即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则是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可能互易诉讼身份。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不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为了索要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赔偿,则这个是属于民事诉讼领域的,不许提行政诉讼。如果是对责任认定书不认可,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向上一级交通队提出复核,也无法以此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如果有证据表明有关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也就是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法院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作为判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和程序上是否合法的根据,并依此作出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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