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工伤保险待遇期满之前转岗、转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给予适当的职业培训和安置,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职业培训和安置义务,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同意支付相关费用,职工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企业职工在工伤保险待遇期满之前转岗、转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给予适当的职业培训和安置,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未履行职业危险防范义务或者未参加工伤保险,导致职工发生工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职工可以自己向人社部门申请转岗、转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承担相关费用,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职工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咨询律师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