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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遗产的规定
释义
    遗产的规定及遗嘱的指定方式是民法典的重要内容。遗产的放弃应以书面形式表明,否则视为接受继承。遗嘱执行人应及时推选,否则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或由相关部门担任。遗嘱可以指定给任何人继承,包括个人、组织或国家。办理遗嘱公证时,只需遗嘱人本人到场,其他继承人的到场不影响公证的效力。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关于遗产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遗产的规定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可以指定给任何人吗
    当然可以,立遗嘱的人可以指定将自己的遗产给任何一个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产公证需要全部继承人在场吗
    办理遗嘱公证时,不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公证遗嘱除了公证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和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民法典对于遗产的规定明确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程序,同时也规定了受遗赠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时限。在遗产处理过程中,遗嘱执行人的角色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指定,则需要继承人及时推选或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由相关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此外,遗嘱可以指定任何人继承遗产,而且遗嘱公证并不要求全部继承人在场,只需遗嘱人本人到场即可。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在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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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3 2: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