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车提车需要交保证金吗? |
释义 | 事故车提车是否需要交保证金,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交警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之后被通知去取车的,则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 2、如果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当事人想要提取的,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多少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已买交强险的车,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或车辆所有人要交伤者、亡者的赔偿保证金,轻伤者为1人5000元-1万元;重伤者为1人2-3万元;死亡者为1人3-5万元。对没有买交强险的车,发生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按评估损失费的80%交纳。 交通事故提车押金标准如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推定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3、如果交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押金会少些; 4、除非受害方做了财产保全,那也是法院收取押金不是交警队; 5、相关规定也是规定了交警队不能以检验鉴定以外的需要扣留事故车辆,除非其有应当扣留的违法情形,如无牌无证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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