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邻居占用公共区域怎么办 1、邻居占用公共区域时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与邻居协商处理; (2)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停止侵占公共区域; (3)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 (4)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5)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如何界定小区公共区域 界定小区公共区域的标准具体如下: 1、业主在住宅、经营性使用区等专享区域以外的部分就属于该小区的公共区域,全体业主需缴纳相应的管理服务费; 2、楼道灯、大门、信报箱等共用设施不属于业主专享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