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解除及部分保费返还的条件、程序等均需妥善证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应当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被保险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不履行义务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约定的方式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期间缴纳了保险费的,保险合同终止前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返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扣除相应的保险费,返还剩余的保险费。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被保险人可采用书面方式解除保险合同,并在申请保费返还时,提供保险合同、解除协议等相关证明,以证明合同已经解除并获得部分保费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