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侵权判定? |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商标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二是该商标的使用会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侵权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有专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下列侵权行为: (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引起公众混淆的; (二)在其注册商品以外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混淆的; (三)故意制造、销售伪造的标记,冒用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的; (四)故意出租、出借侵权标志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不正当竞争: (一)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二)捏造事实,误导他人; (三)其他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反的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注册的著名商标,其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依据商标知名度、商品关联性、使用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商标知名度、商品关联性和使用方式等多种因素,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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