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职业健康监护是以群体为对象,以预防为目的 ,每一次检查结果只是连续性收集资料的一部分,在分析这些结果和资料时必须前后对照,互相联系,这些结果不仅要反映个体的健康状况,还要利用这些资料分析群体健康状况及其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的关系,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控制效果、改进防控措施等提供依据。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