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1、经当事人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法院的名称、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申请执行书的时间。 2、生效的法律文书。 3、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申请执行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当事人如果作为申请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的,则应当再提供该法院辖区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一、有借条不还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准确住址和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及生效证明;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机构组织代码;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二、已立案的执行申请,处理时间一般多久 立案后,执行局一般要立即执行,最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申请立案执行,应当提交下列的文件和证件: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2、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本院以外的法律文书需要本院执行的,申请人须提交生效法律文书的正本)。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公民)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4、如申请人不能来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如是特别授权应注明授权内容。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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