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1、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刑事案件的罚金规定标准是什么 1、无限额罚金制。即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