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交电费的,供电人不可以直接中止供电,而应当先行通知用电人。根据法律规定,用电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电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的,供电人可以通知用电人后,中止供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