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房产遗嘱怎样写? |
释义 | 首先,本人身份的详细信息说明;其次,被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然后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比如:本人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等情况等等;遗嘱财产的信息说明、所买保险的信息说明、相关事务债权债务的执行说明、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立嘱人签名及日期;见证人签名及日期等等。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是指⾃然⼈依法享有的设⽴遗嘱,以依法⾃由处分其财产的⾏为能⼒。遗嘱为民事⾏为,设⽴⼈必须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2、遗嘱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 遗嘱必须是遗嘱⼈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因为意思表⽰真实是民事⾏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的真实意思表⽰,原则上应以遗嘱⼈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的遗嘱⽆效;伪造的遗嘱⽆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继承⼈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的个⼈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处分其个⼈财产的民事⾏为,就只能就遗嘱⼈个⼈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为⽆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公证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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