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提醒单要罚款吗 |
释义 | 第一次提醒单不要罚款。提醒单上没有写就不需要,只有违规停放车辆并且警告后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才会被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 提醒单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一般张贴人员都是协警来进行,而不是正规交警,主要是提醒车主不要随便停车,及时改过自新。能够被张贴上提醒单,也算是一种幸运,各位车主,拿到之后避免下次再犯。 二:没有盖章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任何具有法律效应的章都是需要具备一个红色的印章,否则就得不到相关单位的肯定与认可。带章的单子要直接去相关部门交钱,但是没有盖章,就是一种警告,千万不要搞错了,瞎跑一趟。 三:城管行政违法停车告知单 此种罚单基本都是由城管来整贴的,与上述两种类型属于同一类型,都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即使看到车窗上有罚款单子,也不用担心,不清楚自己的罚款单是什么类型的,可以及时问清楚就行了。以上,这3种罚单是经常见到的,看到车窗上有此类单子,放宽心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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