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有: (一)行政行政机关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受委托的组织。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