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战时拒绝征召罪的构成要素有:主体为预备役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法院对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如何裁判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 (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战时逃避服役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战时逃避服役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是: 1、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2、行为人实施了在战时逃避服兵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