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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成年人在学校伤害怎么办
释义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的,应采取的措施为: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然后调查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承担补偿责任。
    一、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缝针留疤怎么赔偿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摔伤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摔伤,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生校内打架受伤谁负责赔偿
    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义务致使未成年人受伤,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由于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不是因为学校设施等问题,学校平时又有教育学生安全,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救助学生,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行为不当而对自己造成伤害,其责任应由家长负责。
    三、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费用该谁承担
    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费用该谁承担,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是由自己的原因造成,是自己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学校存在监管不力,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从学校是否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及保护义务等方面进行考量。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余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别的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余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余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余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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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1 1: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