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
释义 | 事拘留37天证据不足如何处理,具体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无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形,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证实或者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的,应该无罪释放。第二种情形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处以行政拘留。第三种情形是没有逮捕必要或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一方面应该立即放人,并向该人发放释放证明;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把放人的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这样的规定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为了确实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另外一方面是为了便于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一、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被拘留者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判处以下刑罚,或者不需要逮捕;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要求的证据条件;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实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的婴儿妇女,不得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 二、刑事拘留最长多长时间意味着什么意思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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