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监察委留置是什么意思 监察委留置的意思是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 “留置”出现在《警察法》中,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该法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二、监察委留置的情形 监察委留置的情形应当为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 证据 ,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三、监察委留置时间算刑期吗 监察委留置时间是算刑期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