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成年残疾人由以下抚养人进行抚养:     1、配偶、父母、子女;     2、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兄、姐。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也在此列。     残疾人的权利如下:     1、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2、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九条  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十条  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