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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老家拆迁,女方在娘家之前是否有拆迁待遇?
释义
    本文讲述了外嫁女在离婚后户口是否会影响拆迁补偿的问题。如果户口在男方家,离婚后女方无法再享受拆迁补偿。但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如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属于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等,女方仍属于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另外,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也有详细说明。
    法律分析
    没有。外嫁女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在娘家的拆迁补偿就无法再享受了。如果她们的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那么她们都属于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
    一、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土地征收了女方有份吗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土地征收了,女方没有份额。
    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或该征地补偿是按照人口计算的,当事人可以就多分的部分主张权利。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男女双方自领取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生效后,夫妻关系即解除,不再收婚姻关系约束。
    二、离婚户口在男方家拆迁有份么
    离婚户口在男方家的,拆迁是否有份有下列两种情况:
    1、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发放的,则女方也有份;如果不是按照户口发放的,则女方不能获得补偿;
    2、如果按照房产和土地来拆迁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女方就无法获得补偿。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2、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3、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拓展延伸
    农村拆迁,外嫁女可以获得补偿赔偿安置吗
    外嫁女这个主体本身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其该项权利。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结语
    外嫁女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离婚后仍可享受拆迁补偿。但需符合特殊情况。另外,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拆迁的女方,拆迁补偿与男方无关。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和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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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