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申请执行还不让见怎么办 |
释义 | 探视权的执行应与审判挂钩,即探视权的审判工作应兼顾执行工作首先,在调解探视权时,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较为熟悉,掌握双方的离婚原因、矛盾焦点,而这些情况与探视权有很大的利害关系。审判人员应根据上述情况,围绕探视权的特殊性做工作,尽量化解双方在探视子女方面的矛盾,形成有可执性的调解书。而不可为图快结案,不顾以后是否有执行的可能性,草率协调,从而给执行工作带来被动性。其次,双方调解不成的,法院可依法判决。法律文书主文不宜对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规定得过细,如在某月某日某时至某时某地进行探视,这样详细的规定可能因为某些客观原因,致使申请人的探视权无法实现,同时也会造成权利人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难以操作。 一、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会怎么样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视权。虽然父母离婚了,但父母双方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只是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直接行使监护人,另一方间接行使监护权。而孩子是人,并不是物品,家长更不应该将婚姻的失败转嫁到孩子身上,将其视为私有物品占为己有。更重要的是,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心疼爱,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保证另一方的探视权。将孩子据为己有,不给对方接触。如果在审理期间,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先确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保障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利。如果判决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探视权。一方拒绝对方探视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执行对孩子的探视,具体执行方式因案而异,目的是保障探视权的行使。 二、离异后一方不出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取消探视权吗 离婚不给抚养费也不可以取消探视权。 1、探视权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权利,不能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而被随便剥夺; 2、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不能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以下方式: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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