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条件 1、父母一双或父母双方为南京市户口;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婚生婴儿。 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4、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南京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或者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免费。 办理地点 父母一方为南京户籍: 父母双方中本市居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父母双方为南京户籍: 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玄武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南京市红山路196号东侧十字街公交车站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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