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的外地女婿能否在女方家落户? |
释义 | 直系亲属投靠需满足条件:父母、配偶、子女间可投靠,符合迁入地条件并得到集体和户主同意,配偶户口非当地不可以夫妻投靠形式迁入,需咨询当地派出所确认。 法律分析 1、不可以,直系亲属投靠: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在符合对方户口所在地的迁入条件(如:夫妻投靠的结婚年限等); 2、并且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才能把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迁入当地挂靠; 3、当事人的配偶户口不在当地的,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是不能以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形式迁入户口的;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拓展延伸 外地女婿在婚后能否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落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地女婿在婚后有一定的机会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落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依法取得户口,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入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因此,外地女婿可以通过与配偶协商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请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落户。然而,具体的落户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申请。建议外地女婿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程序,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地女婿可以在婚后通过户口迁移手续,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落户。具体的落户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外地女婿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程序,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并遵循当地的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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