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旨在维护劳动者利益。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特定行业和岗位,如连续作业、季节限制、远程工作等,可根据生产特点申请采取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分析 特殊工时工作制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利益的制度。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一线职工。 4、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职工; 5、安全保卫、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6、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定时工作制适用范围 1、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非国有企业中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人员; 3、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 4、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司机、秘书; 5、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销售人员; 6、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长途运输、押运人员; 7、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拓展延伸 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特殊工时工作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而采取的一种非常规的工作时间安排。其适用条件和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适用条件包括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殊需求,例如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等。其次,适用条件还包括员工的自愿参与和合法合规的程序。对于适用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员工,还需遵守一定的限制,如工作时间的安排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员工的工作休息平衡,避免过度劳累。此外,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实施还需要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综上所述,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是根据工作性质和特殊需求而确定的,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员工权益的原则。 结语 特殊工时工作制,为了维护劳动者利益,适用于需要连续作业、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生产任务不均衡、远程工作、安全保卫、非生产性值班等情况。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人员、出租车驾驶员等。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实施需满足员工自愿参与、合法合规程序,并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工作休息平衡。沟通和协商是确保员工权益的关键。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条件和限制应根据工作性质和需求确定,同时保护员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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