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最多也只是传讯一下。律师会在程序上可避免一些对被告人不利的错误,可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为他辩护。专业的法律意见需查阅相关的材料、了解情况后才可出具。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