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表演者权名词解释 |
| 释义 |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表演是指表演者现场公开表演作品的现场表演活动本身,是演员以形象、动作、声音等立体组合再现作品的行为活动。表演是一种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行为,通常是把文学作品转化为表演的艺术。表演的形式多样,看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收邻接权保护的表演只涉及对作品的表演,而且必须是公开进行的表演。但是公开不一定以观众人数多少来确定,比如制作音像制品的表演有时虽无一位观众,也属于公开表演的范畴。 从理论上分析,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表演者。但是演出单位主持和指导演出活动,投入了大量资金和劳动,如果只给单个演员邻接权保护,不利于维护演出单位的利益。因此,我国著作权法将表演者定义为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字、艺术作品的人,即表演者既包括表演作品的个人也包括演出单位。但是组织演出者并不能替代自然人表演,所以目前我国采取的是由演出单位和演员各自依法行使表演者人身权,其他表演许可等财产权原则上由演出单位行使,演员享有合理获酬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