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