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水管爆了租户还是房东责任 |
释义 | 租房水管漏水,如果是因房屋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因房东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造成的,则由房东担责;如果是因租户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水管漏水的,则由租户担责。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房屋租赁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即法定解除,下列情形可以适用法定解除: (一)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扣除租房押金 扣除租房押金的情况如下: 1、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退还租金; 2、承租人未定期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承租人应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的所有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各个情形都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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