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南省抢夺案立案标准为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立案标准为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满十八岁刑事犯罪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判刑,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但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3、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论犯何罪,都应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综上所述,立案标准为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