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办理时限: 积金中心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授权,按照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调查核实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管理中心自收到申报材料15日内给予批准与否的回复。 【法律依据】: 《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管理中心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向受委托主办银行划拨贷款资金,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核算;监督、检查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贷、结算、回收情况。贷款收益归管理中心所有,贷款风险亦由管理中心承担。 |